择 校
考 试
手 续
签 证
一般提交的材料

(a) 

签证申请书(贴付照片,2寸白色背景)(PDF格式)

(b)

护照
(c) 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及申请人页)

(d)

暂住证或居住证明(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)

(e) 

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

留学・就学所需材料

(1) 

调查表

(2)

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
(3) 毕业证明书(仅限留学)
手续费
200元 (一般旅行社办理大概400元左右,含手续费)
审查所需天数

签证申请材料的审查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。
根据具体情况,有时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。

咨询单位

(1)日本大使馆领事部(签证处)

电话: 

010-6410-6973

传真:

010-6410-6977
e-mail: ryoji@eoj.cn

(2)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网站(http://www.moj.go.jp/NYUKAN/)(只有日语版)

(注1)出于审查的需要,有时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。
(注2)如果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不在本馆管辖范围之内,须提交相关材料(暂住证或居留证明)以证明申请人在本馆管辖区内长期居住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。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,并入境日本,逾期自动作废。申請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。